2)第四十八章 光明在前_印第安人要逆天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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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这就是世界上最早的‘脑机’,过了300年后,一个叫马斯克的美国企业家才开始又重新研究这玩意儿,不过这就是另外一个故事了。

  放射元素刚一开始被发现的时候,特别是‘镭’,在当时是特别高级的东西,不管什么但凡沾上了一个‘含镭’的标签,价格立刻就翻倍。镭水、镭唇膏、镭牙膏等等,都曾经风靡一时,越是有钱人越喜欢他,有一个名叫拜尔斯的美国富二代,老爸是宾夕法尼亚州吉拉德钢铁厂的董事长,穷奢极欲到每天都要喝一瓶镭水,一直喝了3年——1965年这家伙的尸体被从棺材里挖出来,发现尸体都还在放绿光,据说还要发光发热600年才会衰退!

  这样的荒唐闹剧,甚至300年后也没有停歇。纳米衣服、引力波保温杯、核磁保健手表……所以也不用埋汰先人愚昧,大家都是半斤八两。

  科学,并不总是理性和客观的,在涉及未知领域的时候,它同样会面目狰狞、不可理喻。

  从某种程度上说,先进的、落后的、盲目的、理性的……它们都是科学,至少曾经是科学。

  而且,科学的狂信者比宗教的狂信者更加偏执,像格雷姆这种混蛋,在很多年后有一个属于他的专有头衔,叫做‘民科’,他无疑是血液研究方面的先行者和高级人才。

  ——直到过了好长一段时间之后,当华盛顿的军事法庭开始审判格雷姆吸血一桉的时候,人们还是很难相信,这样一个受过良好教育的西点军校的优秀毕业生,为什么会有这样荒唐的做法?

  那时的格雷姆已经不能说话了。

  但是,如果他还能说话的话,他肯定会在军事法庭上对着这群人大声咆孝的:

  “你们这些垃圾!废物!杂碎!”

  “你们的脑子里只有金钱、权位和党争,你们根本就不懂得什么叫做科学!”

  “如果不是你们搞破坏的话,我将成为人类第一个永生者!”

  “你们,毁灭了人类!”

  ……

  格雷姆所看见的那一片光亮,当然不是日光。

  那是白石城前来支援的新军手中高举着的千万只火把。

  火光从漫山遍野而来,铺天盖地,浩浩荡荡,随着他们所到之处,黑夜也就变成了白天。

  先前与格雷姆对峙的那一队英军,一开始的时候还能稳住阵脚,与格雷姆打得有来有回。

  随后因为格雷姆突然变得疯狂,近似于让麾下的士兵不顾一切地扑向英军阵线,像赶着他们去送死一般。

  英军因此不得不后退了。

  虽然说后方也有印第安人督战队,但是架不住前方的美军更加不要命啊。

  随着英军溃散,格雷姆一度差点就凿穿了战场。

  但是随即他便看到了远处天边传来的那一片光亮!

  与此同时,处于靠近崖边山丘上的弗里蒙特也在南望,他更早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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