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第三十三章 七步可为君_舍我妻谁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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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五叔自然是叶家的五叔,但他不姓叶,而姓戚。他叫戚步君,与叶彦一样是叶家的养子,年纪比叶彦还小一岁,辈份却高了一辈,同一个人,叶彦得叫爹,他叫二哥。

  戚步君没有马上回答元初一的问话,而是稳稳地端着烛台走向元初一,而后将烛台交给竹香去点其他的蜡烛,室内渐渐明亮,他打量着元初一,一抹干净温暖的笑意自他他唇边漾开,眼睛弯弯的让人心喜,“还好,没瘦。”

  元初一失笑。

  近两个月不见,他还是老样子。

  说实在的,元初一时常会嫉妒这个五叔,因为他天生一张娃娃脸,二十多岁的人了,看上去就如十岁的少年一样,一双眼睛纯净得让人怀疑他是否久居红尘之外,怎会如此清澈明亮,元初一丝毫不怀疑他到了三十岁、四十岁的时候还是这副样子,这种功能全天下的女人都会嫉妒。

  “笑什么?”戚步君摸了摸脸,“我的妆没擦干净?”

  因为常常被人误解,戚步君想了很多法子抵制自己的娃娃脸,他试过留胡子,除了让他看起来更搞笑一点外,毫无助益;他还练过眼神,据说凌厉的目光可使人不怒而威,这方法以他眼疼数天后宣布失败,最后他不知从哪本书上抄下来一条古方,制成了涂在脸上的颜料,让他原本洁白细腻的脸孔变得黑黄暗沉,年纪瞬间增长了几岁,从此他只要有远行或是需要与人洽谈时都会给自己化化妆,让元初一大叹暴殄天物。

  “干净啦。”元初一笑着越过他走到桌前,看着桌上的东西有些好奇,那是一个玉盘和一个银丝缠成的镂空小壶,玉盘很大,边沿向上拢着,盘中散落着不少珍珠,旁边的银壶中也装着一些珍珠,正在烛火的映照下发出莹莹毫光。

  刚刚的声音必然来自于此,元初一雀跃地将银壶拿在手中,慢慢倾斜,珍珠便从宽大的壶嘴中接连泄出,落到玉盘之上,叮咚作响,听着悦耳的声音,元初一的心情也跟着愉悦起来,她回头笑道:“谢谢五叔了。”

  戚步君的眼睛又弯起来,他慢慢走到桌旁,抓起一把珍珠,再松开,任珍珠自洁白修长的指间漏出,目光追随着流动的珍珠,他的唇边泛起满足的微笑,轻轻地道:“你喜欢就好。”

  怎么会不喜欢呢?

  嘈嘈切切错杂弹,大珠小珠落玉盘。

  当初读到这句诗时,元初一的确曾不经意地感叹不知珠落玉盘的声音有多么动听,却没想过,一句无心之言,有一天会真真切切地现于眼前。

  不舍地放下手中银壶,元初一抬头笑道:“你怎会到赌场来?你向来不喜欢这种环境的。”

  戚步君拔动着盘中珍珠,也不抬眼,极为自然地道:“青龙赌场是你的心血,它开业了,你还会在家么?”

  想到近日来发生的事情,元初一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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