出生在父母和睦的幸福家庭
凌振只是没得选。
时蔓大概是这世上除了几位首长之外,唯一清楚知道凌振身世的人。
传闻中他在狼群长大,茹毛饮血,十几岁的时候才会说话,穿上衣服走进城市。
大家都以为那只是传闻,许多随军家属都喜欢用这样的故事恐吓自家不听话的孩子,说那个看起来很凶的凌叔叔会来吃小孩的时候,那些胡闹哭泣的小孩子们就会忽然变得很乖。
至于其他战士们,也只当一则传奇的故事听。
只有时蔓知道,传说是真的。
凌振没有父母,在一座森林里被野狼捡到并带大。
他曾一直把自己当成野狼,在十三四岁的时候就拼杀到了头狼的位置。
以人类的体格,镇压群狼,成为狼王,带领群狼们训练、狩猎和占领地盘。
凌振十六岁的时候,才被当地一支野战部队发现。
他们震撼无比,尝试接近凌振,渐渐教会他说话和生活方式。
凌振很感激尊重那位部队的首长替他找回人类的身份,首长夸他天生是当军人的料子后,他义无反顾选择入伍,再没生过离开军队的心思。
除了作战、训练,他也想不到他还能做些什么。
因为从小在狼群生活搏杀的经验,凌振比正常人的战斗天赋强大无数倍。
肉搏,他能以一敌百。其他战士会些格斗技巧,但他全是本能,没有章法,招招致命,让格斗大师都难以招架。
他见过的血,经历过的生死存亡的瞬间,是和平年代其他人永远都无法积累的经验。
射击,他以前没接触过,却上手得很快。射击,他以前没接触过,却上手得很快。
他那双眼睛,已经进化得像狼一样敏锐,能夜间视物,能胜过望远镜,能锁定快速移动的猎物,一击即中。
体能,更不用说。他曾经能带领群狼在森林里与其他猛兽厮杀搏斗几天几夜,所以军队里其他战士们拿来比拼的铁人三项之类的赛事,他如果参加就是碾压式的犯规。
所有人都不和凌振比,实在强大到没得比。
大家会觉得他更像一只狼,不止是普通的狼,而是狼王。
他看似挺拔瘦长却蓄满爆发力量的体型,他那双幽冷锐亮的眼眸,他敏锐的反应和长期保持警惕的潜意识,都与众不同。
凌振的确又冷又凶,很难接近,与他对视时总有一种被野兽盯着的危险感。
但这些都是他曾用来保护自己的方式,只有眼神够凶,气场够强,他才能在猛兽环伺的森林里活下去。
只有时蔓见过凌振身上的那些伤疤。
被撕咬的,被贯穿的,被摧折的,全都触目惊心。
“蔓蔓,你要不要和我们一起出节目”身后传来的声音打断时蔓的回忆。
她回过身,发现是平日里关系还算不错的几位姐妹。
汪冬云家里寄吃的来时,她们总是在一起。
“好啊。”时蔓答应得很干脆。
“那我们现在就商量一下吧,出个什么样的舞蹈比较好”
时蔓“等下,我去把盆放了,顺便叫冬云一块出来。”
她理所当然地以为,汪冬云也在她们的邀请范围内。
谁知她话一说完,就看到她们露出为难的表情。
时蔓哪能看不懂她们的眼色,随即便皱起眉,“你们这什么意思。”
“蔓蔓,我们是把冬云当好姐妹的,但你说舞蹈节目哪能不翻跟头,要是不翻跟头就不好看了,肯定拿不到甲等的。”
吃人嘴短,她们几个都快将头埋进胸里,可没办法。
关系好是一回事,演出是另一回事。
她们没必要为了讲义气就把自己在文工团的前程都牺牲掉。
所以除了祝汪冬云能好运外,她们也不能再做什么了。
时蔓理解她们,但无法认同。
屋子里,汪冬云正在炕上默默压着腿,孤零零的一个人,没人过去找她搭话,更没人邀请她一块出节目。
大伙儿都知道,汪冬云翻不了跟头,没任何用处。
但时蔓不一样。
她把搪瓷脸盆放到床底下,擦了擦手,走到汪冬云面前朝她伸出干干净净的掌心。
“冬云,要和我一起出节目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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