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123.邻居_我推论女主喜欢我[穿书]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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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如果看到这行字,明你漏了很重要的剧情~请补订哦~可看当下情景,“体测”“院系晚会”……难道穿越到书的时间线之前了?

  那就是……《风雪赠我》的前传?

  寇霜仔细回忆,这本书对寇霜的刻画不多,她只能记起自己是宋暮雪父母挚友的女儿,从养尊处优,任性刁蛮。好在画一手好画,靠着艺术加分也挤进了国大,大学期间曾经在某一线杂志做插画,毕业之后进了某著名画廊工作。

  就这些简单的信息,还是寇霜特别关注才会注意到的——因为同名。

  就人生经历来寇霜也算得上女神一个,行为举止也落落大方。可偏偏在感情上刁蛮任性,就是要吊在郑风林这根有主名草身上,活生生把自己作成了恶毒女配。

  寇霜本身条件没有书里的那个“寇霜”好,有时候会因为名字的关系为对方鸣不平:你做什么非要喜欢郑风林,去爱别的人不是很好吗?

  片刻之后又很快理解:这毕竟是,作者需要女配来衬托女主,寇霜自己也没有办法控制。

  但现在,“寇霜”能够自己决定了。

  寇霜振作起来,决定做这个身份应该做的事情。

  其实在寇霜心底,并不相信穿书这回事。要么自己活在梦里,要么就是出现在自己面前的“宋暮雪”和“寇德钦”联合起来骗人,正如《楚门的世界》一样。

  ——可是自己有什么值得被骗的呢?

  寇霜将疑惑抛诸脑后,对宋暮雪温和友好地笑了一下,:“谢谢你送我来医院……哦不,医务室。不好意思,我刚刚有点不清醒,现在脑袋还在疼。”

  寇霜语气很平静,接着就看到宋暮雪眯起眼睛,像是有些迷惑的样子。

  寇霜愈加真诚地看着她,道:“还有,我没有看不惯你。我只是……被什么迷了心窍吧。”

  被郑风林。

  宋暮雪看着寇霜神色莫辨,沉默了好一会儿才:“嗯……谢谢。”

  谢什么?寇霜有些吃惊,从寇德钦和宋暮雪的反应来看,她能够知道“寇霜”平常对宋暮雪有多混蛋。一个混蛋的改过自新,被迫害者竟然主动道谢?

  寇霜还没反应过来呢,宋暮雪又问她:“法律系有很多‘男神’都会参加联谊,你要是身体能接受的话,要不要一起去?”

  寇霜觉得宋暮雪话很有意思,她从没想过“男神”这个词会从宋暮雪的口里出来,这跟她清冷如玉碎般的声音不太相配。她想了一会儿,点了点头,:“好。”

  所谓的院系晚会,其实是艺术系和法律系的联谊。大学生们寂寞难耐,需要途径认识异性,此种活动层出不穷。

  寇霜刚刚晕倒了,宋暮雪碍于寇德钦的面子,要好好照顾她,不放心她一个人。

  在征求过寇霜的意见之后,她带着寇霜去了后台——她是这次晚会的主持人。

  寇霜坐在拥挤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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