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56.女主_我推论女主喜欢我[穿书]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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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如果看到这行字,明你漏了很重要的剧情~请补订哦~虽然《风雪赠我》是从宋暮雪从国外回来之后开始落笔,但偶尔谈到过去,倒也能把初中高中大学拼凑个七七八八。出于某些原因,寇霜将这部看了好几遍,也是这样,才能在字里行间将“自己”的经历翻找出来,列出时间线。

  回郑风林。

  根据寇霜的记忆,郑风林大学期间的确曾经见义勇为,帮市民抓偷被捅伤。这是宋暮雪跟郑风林偶然聊到的,后续应该没什么大碍,只是腹部多了一道伤疤。

  寇霜想起这一茬,将目光转向了宋暮雪。

  宋暮雪扭头看着寇霜,发觉了对方神情恍惚。她伸手在寇霜面前挥了挥,:“怎么了?”

  寇霜低下头,:“没什么。”

  宋暮雪比寇霜高一点点,加上寇霜此时稍微弓着腰,因此海拔相差更大了。宋暮雪发现自己很受不了寇霜低头这个角度,总觉得对方在哭似的……

  因为郑风林受伤了吗?她真的很喜欢郑风林啊。

  宋暮雪有些后悔,自己为什么要把这事儿告诉寇霜呢?

  不是怕寇霜捣乱,而是寇霜此刻看上去的确太悲伤了……

  “你别太担心了,他不会有事的。”宋暮雪清了清嗓子,不自然地。

  “嗯,不会有事的。”寇霜抬起了头,语气平静道。

  并不像在伤心的样子……那么刚刚是自己的错觉吗?还是寇霜真能把情绪隐藏得这么好呢?

  今天的寇霜,好像跟以前不太一样呢……

  出租车很快到了医院,两人连忙下车,按照电话里的地址寻到病房,却发现手术已经结束了。郑风林半躺在病床上,对着她们挥了挥手。“哟。”

  郑风林右手打着石膏,面前还绑着七七八八的绷带,看上去很严重的样子。

  宋暮雪和寇霜一道儿走过去,宋暮雪:“偷抓住了吗?”

  她知道对方的追求,因此不先问伤势,而是先问偷。

  寇霜没话,站在宋暮雪身后观察着郑风林。

  不看不打紧,一看就很惊讶。因为郑风林很帅,非常帅,甚至比寇霜年轻时幻想过的还要帅!严肃,正统,充满着军人的坚毅和**的光辉。

  寇霜一方面赞叹这个世界的颜值滤镜,另一方面却嫌弃自己的想象实在太逊了——她充其量也就能比对着演员建模,而郑风林显然比他们多一种只可意会的气质。

  “抓倒是抓住了……”郑风林的表情有些困惑,“不过那偷穿得比我还好,却还要去抢流浪汉的一百块钱,也不知道是为什么。”

  “报警了么?”

  “嗯。”

  “人各种各样,你做不出来这事,就想象不出原因,不定背后跟着一桩大案呢。这事交给警察,你好好养伤,否则暑假到基层锻炼就泡汤了。”宋暮雪难得这么长一段话,只能是对着郑风林。

  但她同时也注意到了寇霜的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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