早餐是很简单的三明治加咖啡,朝笙并不喜欢这样的搭配,原主也不喜欢。洛朝笙长在一个江北小城,早上常吃的是热干面再配个酥脆的面窝,但这座南方的滨江城市显然并不习惯这种吃法,颜暮初也未曾想过迁就洛朝笙的口味。
二十岁的颜暮初曾陪着二十岁的宁望舒出早功,然后在她结束后拿出早就买好的三明治和咖啡。
但三十岁的颜暮初不会想去知道二十岁的洛朝笙早上又习惯吃什么。
“今天晚上陪我出席一个晚宴。”颜暮初看着朝笙小口小口抿着咖啡,微微皱眉。
他当然知道洛朝笙不如何爱喝咖啡,那是属于宁望舒的习惯,而他选择了洛朝笙,也无非是为了那个“像”字罢了。
至于不像宁望舒的部分,他会一点一点让她改掉。
某种意义上,洛朝笙确实是被人用心驯养的雀鸟。
朝笙艰难咽下口中微酸发苦的味道,而后认真看向颜暮初:“颜先生,时间是几点呀?”
“七点开始,我会在六点的时候派人去接你。”
朝笙点点头,乌黑的卷发随着动作起落,看起来有点儿孩子气的可爱:“下午最后一节课五点半结束,我到时候去校门口等您。”
她乖巧而顺从,也不问是什么宴会,全然的相信着颜暮初。
“好。”颜暮初并不是话多的性格,仅有的温情也不过是夜里相拥时那刻。他的金丝雀,只要听话和像宁望舒就可以了。
用过早餐,目送那辆银灰色的车载着颜暮初远去,朝笙按着自己还是个学生的身份,打算去学校。
洛朝笙其实是很倔的人,明明成为了一个身份财富皆顶尖的人的金丝雀,却老是守着自己心里的一套准则。她拥有顶尖的美貌,如果借颜暮初的东风,她可以扶摇直上,也许成就并不会低于宁望舒。
可除却和心爱的人住在他名下的豪华公寓之外,其他的和颜暮初有关的她都不沾——假装自己是租住在校园外郊区的安置房,不坐颜暮初那些惹眼的豪车去上学,自己去影视城面试而非进入颜暮初名下的公司签约,她做的一切只是想让自己在感情中稍微和颜暮初平等那么一点,不过,颜暮初其实并不稀罕这些。
谁会希望自己的金丝雀飞上青天,谁会明白一只金丝雀的爱意深刻。
通常,一腔爱意全部倾注反而容易被人所轻视,洛朝笙一开始就是输家。
朝笙转了两次公交,在摇晃中终于到了南影学院。
她到的还算早,教室里只有稀稀拉拉几个人,因为是公共课,所以大家都不算特别积极。
窗外,六月天空明朗,梧桐叶光影斑驳,青翠蓊郁,穿堂风抛下知了的长鸣,带来夏日难得的清旷。
这大概是原主一生中最后最好的时光了。
一个女声忽然响起:“朝朝!朝朝呀!”
朝笙闻声,转脸便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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