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第两百九十一章 黄绢_都市捡宝小能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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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里边的活扣。

  这时候,一手握住上杯,一手握住下方长足,用力一拉就拉开了,高足杯一分为二,一部分是杯身,一部分是杯足。

  高足杯长长的杯足是个空心圆腔,空腔内有个卷起来捆扎好的黄色绢布。

  拿出后,小心翼翼的打开来,这时才瞧见绢布的全貌。

  此物约四厘米高,二十厘米长,其上布满细密的鸟虫纂,左下角还有清晰铃印,约两厘米长,一厘米宽,篆书“天子之宝”。

  天子之宝,就是皇帝专用六方玺中的一方,六方玺有皇帝之玺、皇帝行玺、皇帝信玺、天子之玺、天子行玺、天子信玺。

  天子之宝就是天子之玺,由“玺”改为“宝”是在武则天之后,这位女皇帝觉得“玺”谐音“熄”,不吉利,而“宝”音为“保”,有保江山万年永固的意思,唐以后就都改“玺”为宝了。

  这款印在黄布上的“天子之宝”,很小,应该是皇帝自刻自用的。上边全是密密麻麻的鸟虫篆,让人头晕眼花,完全不知道什么意思。

  不过,能被皇帝盖章,还藏在可日日把玩的高足杯内,肯定不是一般东西。所以,他才决定无论如何都要把这件东西竞拍到手。

  其实,别看这块黄绢布很小,但其上文字多再加上有皇帝印章,卖几亿完全不成问题,所以他是绝对不亏的。

  当然,沈十一没打算卖。

  高足杯内的东西取出来了,下边就是翻译了。他先记下黄绢上的鸟虫篆,再把秦老所着的《近代鸟虫篆浅析》翻了一遍,可惜只找到二十几个字。只好又拿出《西清古鉴》一页一页的翻看起来。

  《西清古鉴》二十一册,他只是一页一页的翻,翻完已经早上了。

  好在绢布上的内容已经翻译的八九不离十了,上边的记载让沈十一有些难以置信。

  绢布上记载的东西是综合性资料,是汉朝中后期到明代前中期历朝历代对传国玉玺的追踪以及所获线索记录。

  按绢布所说,虽传说始皇玺(即传国玉玺)为和氏璧所作,但此说荒谬,是为臆测。理由也简单至极,和氏璧是一种礼器,依绢文“尝以礼制考之,璧五寸而有好,则不得复刻为玺,此说谬矣。”

  玉璧的边叫“肉”,中间的孔叫“好”。《尔雅》说:“肉倍好,谓之璧;好倍肉,谓之瑗(音愿);肉好若一,谓之环。”

  说的就是,如果外环的宽度是中间圆孔直径的两倍,就称为璧;中间圆孔直径是外环宽度的两倍,称为瑗(音原);外环的宽度和中间圆孔直径相等的,称为环。

  而始皇玺,四寸见方,上有五螭龙缠绕,玺文“受命于天,既寿永昌”。从尺寸来看,要是由玉璧雕成,肉最少四寸宽,好应该两寸,玉璧半径的确是五寸。但玉玺是见方的,肉只有四寸怎么也刻不出来四寸见方的玉玺。

  这还没算玉璧的厚度,其实玉璧厚只有一厘米左右,也不够刻制玉玺。

  所以说,从这点上来看,传国玉玺并不是和氏璧刻的。

  另外,最早记载传国玉玺就是蓝田玉制成,而非和氏璧所作。“和氏璧制传国玉玺”的谣言,是因为北魏崔浩“传国玺,是和氏璧作之”而流传开来的。

  而北魏距离传国玺诞生已经过去五六百年了,他没有任何考证就得出了结论,有什么可信度而言呢?

  虽然最早的记载也没参考任何史料,但那是在汉代,那个时候传国玉玺还在王宫,在重大祭祀或典礼上见过此物的可能性极高,可信度自然比五六百年后的北魏大太多。

  传国玉玺除了为蓝田玉所作而非和氏璧所制,绢布上还说,传国玉玺上刻的应该是秦篆,也就是小篆而非鸟虫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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