4)第142章:第三战结束!绝世好文震撼绝伦!(2更)_史上最强赘婿沈浪徐芊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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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然后潇洒之极地磨墨,轻轻地挑去了毛笔上稍稍杂乱的狼毫。

  用艺术性的手法,将毛笔蘸饱了墨水,再挤去了三分。

  然后……

  下笔如有神!

  很装逼是吧?

  我唐允来百年贵族世子,越国殿试探花。

  我这个人一生下来就注定光芒万丈。

  我的一举一动,都仿佛散发着光芒。

  你们觉得我在装逼,但……那只是我最平常的生活片段而已。

  优秀和高雅,傲慢与偏见,早就铭刻在我的血脉和骨子里面了。

  没错,就是偏见!

  我唐允藐视你们任何一个人。

  天下比我有文才的,长得没有我帅。

  长得比我帅的,没有一个有我有才华,没有一个像我家世显赫。

  在我眼中,在座的都是垃圾,包括你沈浪在内。

  至于金木聪?

  抱歉,你连垃圾都不是,你只是靠着吃垃圾为生的蛆虫而已。

  你依附着沈浪,写什么《风月无边》,不就是吃垃圾的苍蝇吗?

  唐允越写,越是觉得自己的文章妙不可言。

  太妙了。

  太好了。

  这样优美的文字,这么好的文章,这么深的立意,我是怎么想出来的啊。

  太牛了啊。

  我都佩服我自己啊。

  我都惊叹我自己啊。

  唐允啊,你的才华究竟哪里是极限啊?为何我拼命挖掘,依旧深不见底呢?

  越写,唐允觉得自己全身都轻飘飘的。

  仿佛要飞了起来。

  我写得太好了啊。

  我要成大神了啊!

  殿试的时候我要是有这状态,有这文章,何止是探花啊?

  状元都手到擒来啊!

  那一天我真是失误了啊,发挥失常啊。

  但这篇策论写完的时候。

  唐允美妙的感觉到了极致。

  文思如泉涌,诗才如尿崩。

  止都止不住啊。

  一首精妙绝伦的诗,跃然纸上。

  真是写得太好了啊。

  我自己读了,都三月不知肉味啊。

  可惜啊可惜,

  这样精妙绝伦的文章诗词,竟然用来金山岛之争这样的文战。

  竟然和金木聪这样一只蛆虫一较高下。

  耻辱啊!

  这样的文章,就应该出现在大炎帝国的炎龙大殿里面啊。

  越国已经装不下我了。

  只有大炎王朝,才能容得下我这个绝顶之才。

  写完之后,唐允又阅读自己的文章三遍。

  越看越好。

  一个字都不能改,一个字都改不动。

  已经完美了。

  过去的唐允,以后的唐允,或许都写不出来这样完美的文章了。

  然后,唐允起身,朝着三位至高无上的裁判者躬身行礼,飘然而去。

  从头到尾,他都没有看金木聪一样。

  他觉得一个人就算上茅房,也不会盯着一条蛆虫看的。

  一个人走路要踩死蚂蚁的时候,难道还会抬起脚来看蚂蚁的尸体吗?

  当然不会,随随便便踩死,然后不经意将鞋底蚂蚁尸体蹭到地上便是了。

  最多再感叹一句。

  金木聪蚂蚁,你能够死在我唐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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