3)第六百三十一章 原心定罪_逆水行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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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前者全看人为操作,后者好歹有“考试成绩”这种客观标准。

  宇文温不反对法律人性化,毕竟冰冷的法律很难被百姓接受,执行起来代价也很大,所以他对“原心定罪”并不是持全盘否定的态度。

  司法实践中,审判案件的官吏运用原心定罪努力展现人们的动机、心理,强调“心”、“志”的善恶,在定罪量刑时考虑犯罪人的行为目的、主观动机和心理状态,区分故意和过失,这是一种进步的体现。

  但是,如果过于注重犯罪的主观因素,忽视甚至无视犯罪事实,仅仅依靠伸缩性非常大的伦理道德为标准判案,必定会导致冤假错案的出现,导致司法不公。

  让律法,成为权贵堂而皇之欺压百姓的护身符。

  极端点的例子,一个平民控告某权贵子弟强暴他的妻子,那么主审官可以这么“原心定罪”:

  论动机,纨绔子弟不缺如花美眷,没道理去摘野花,再说,纨绔子弟有的是钱,风月场什么样的美人不投怀送抱,怎么会看中野花?

  换而言之,有钱(权)人怎么会搞强奸?大把女人投怀送抱,完全没动机嘛!

  以目的来说,高贵的权贵子弟,怎么会看上蓬头垢面、身上有跳蚤的民妇?试问人再饿,也不会放着山珍海味不吃,吃发霉的野菜粥吧?

  以心理状态来说,就算有权贵子弟强暴民妇的事实,那又如何?也许是权贵子弟喝醉了/心情不好,才导致行为失常,或者说是不小心摔倒了,正好压在民妇身上,才发生...这是意外嘛!

  再说了,也许是民妇穿得太暴露/故意勾引/不守妇道,才让权贵子弟失控。

  所以,不仅权贵子弟没罪,民妇反倒有勾引贵人犯罪的嫌疑,如今你夫妇二人不思悔改,反倒以卑告尊,到底居心何在!

  想到这里,宇文温的怒火蹭蹭就上来了,强调动机大过事实,将犯罪事实轻描淡写,这样的做法,他不接受。

  因为这很容易演变为隐形特权,给有权有势者欺压百姓开法律上的后门,甚至在大家族里,就是给尊长欺负卑幼、嫡子欺负庶子以合法借口。

  当前时代的特点,摆脱不了以礼入法,这一点,宇文温只能接受,况且他也希望法律顾及人性,不希望用冰冷无情、没有人性的法律条文治国。

  但是,不接受礼、法不分,不接受“以儒释法”,不接受无限制的原心定罪。

  把旁支、庶出子弟束缚在家族里的“礼法”,把农民束缚在家乡(土地)上的“礼法”,把工商束缚在贱籍的“礼法”,统统都要改。

  这是农桑和工商的差别,时代变了,老一套不中用了。

  宇文温相信“理越辩越明、道越论越清”,他认为,没有激烈的思想交锋,就不会有思想的飞跃。

  围绕《明德律》的大辩论,就是照亮时代前进之路的****,依托电报而快速发展的报纸业是助燃剂,扬州一案,正好可以作为引子。

  天下的读书人,都可以通过报纸,从这场大辩论中受到教育,感受思想交锋的冲击,当大家都开始思索时,自魏晋以来颇为混乱的思想、文化领域,就会迎来新的春天。

  也许,是百花齐放的春天。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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