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第四十七回 苗青贪财害主 西门枉法受赃_金瓶梅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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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在水内,尽分其财物。我回去再把病妇谋死,这分家私连刁氏,都是我情受的。”正是:

  花枝叶下犹藏刺,人心怎保不怀毒。

  这苗青于是与两个艄子密密商量,说道:“我家主皮箱中还有一千两金银,二千两缎匹,衣服之类极广。汝二人若能谋之,愿将此物均分。”陈三、翁八笑道:“汝若不言,我等亦有此意久矣。”

  是夜天气阴黑,苗天秀与安童在中舱里睡,苗青在橹后。将近三鼓时分,那苗青故意连叫有贼。苗天秀梦中惊醒,便探头出舱外观看,被陈三手持利刀,一下刺中脖下,推在洪波荡里。那安童正要走时,吃翁八一闷棍打落水中。三人一面在船舱内打开箱笼,取出一应财帛金银,并其缎货衣服,点数均分。二艄便说:“我若留此货物,必然有犯。你是他手下家人,载此货物到于市店上发卖,没人相疑。”因此二艄尽把皮箱中一千两金银,并苗员外衣服之类分讫,依前撑船回去了。这苗青另搭了船只,载至临清码头上,钞关上过了,装到清河县城外官店内卸下,见了扬州故旧商家,只说:“家主在后船,便来也。”这个苗青在店发卖货物,不题。

  常言:人便如此如此,天理未然未然。可怜苗员外平昔良善,一旦遭其仆人之害,不得好死,虽是不纳忠言之劝,其亦大数难逃。不想安童被一棍打昏,虽落水中,幸得不死,浮没芦港。忽有一只渔船撑将下来,船上坐着个老翁,头顶箬笠,身披短蓑,听得啼哭之声。移船看时,却是一个十七八岁小厮,慌忙救了。问其始末情由,却是扬州苗员外家安童,在洪上被劫之事。这渔翁带下船,取衣服与他换了,给以饮食,因问他:“你要回去,却是同我在此过活?”安童哭道:“主人遭难,不见下落,如何回得家去?愿随公公在此。”渔翁道:“也罢,你且随我在此,等我慢慢替你访此贼人是谁,再作理会。”安童拜谢公公,遂在此翁家过活。

  一日,也是合当有事。年除岁末,渔翁忽带安童正出河口卖鱼,正撞见陈三、翁八在船上饮酒,穿着他主人衣服,上岸来买鱼。安童认得,即密与渔翁说道:“主人之冤当雪矣。”渔翁道:“何不具状官司处告理?”安童将情具告到巡河周守备府内。守备见没赃证,不接状子。又告到提刑院。夏提刑见是强盗劫杀人命等事,把状批行了。从正月十四日差缉捕公人,押安童下来拿人。前至新河口,只把陈三、翁八获住到案,责问了口词。二艄见安童在旁执证,也没得动刑,一一招了。供cite.99lib./cite称:“下手之时,还有他家人苗青,同谋杀其家主,分赃而去。”这里把三人监下,又差人访拿苗青,一起定罪。因节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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