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第七百七十一回 冥钱度_至尊曲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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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则千百姓名;其所补之法职,则真人使相。或以师巫之诀而杂正法,或以鬼灵仙人降笔而谓秘传,问之则答为依科,别之则执为真授。邪师过谬,非众生咎,一盲引众,迷以传迷。

  《道门十规》也有圆光、附体、降将、附箕、扶鸾、照水诸项邪说,行持正法之士所不宜道,亦不得蔽惑邪言,诱众害道。

  上天星辰日月天真并不受冥钱,下界鬼魂神灵及家先土地方可用之。

  《太上洞渊神咒经》有言:一阴一阳,化育万物,禀五行为之用。而五行互有相胜,万物各有盛衰,代谢推迁,问不容息,是以生生不停,气气相绩,亿劫以来,未始暂辍。得以生者,合于纯阳,升天而为仙。得其死者,沦于至阴,在地而为鬼。

  鬼物之中,自有优劣、强弱、刚柔、善恶,与世人无异也。

  天尊虑鬼魂神灵之肆横,灾害于人,常命五帝三官检制部御之律令,刑章罔不明备,勉而行之阴功,克充仙阶可冀也。

  人死后,三魂升天,七魄入地,唯留人生前寄居身体内的三尸(彭质、彭倨、彭娇)变化为人生前形象,称之谓鬼。

  鬼常侵害人的方法有两种,一种是突然附人身体,表现出死者生前的种种言谈举止,与被附者思维不相关联。这种情况一般在其讲完该讲的事情之后自行离体,被附人恢复正常。

  另一种是由于行路特别是夜行撞到,表现为精神恍惚、急病、高烧、呕吐等单一或多种症状,其特点是发病突然,不借口开话,如用医术手段治疗可以缓解,其后一般转为慢性病症,医疗手段不能根治。

  “墓庐”是游魂和野鬼栖息之地,为了慰藉亡魂,无论是宗教场所,还是民间祭祀都有冥钱的习惯,那么冥钱祭神灵祀鬼魂是怎么看呢?

  《道法会元》有言:“诸大醮,上天星辰日月天真前不得烧冥钱以触犯上真。中下界鬼魂神万人及家先土地方可用之。古本无此法,天师始用法咒化,赐下界鬼魂神灵,出在洞神箓。”

  另外,《真人语录》也有言:“按玉格天条,凡设醮,不得献上真冥钱,大为亵渎。古者虽有冥器,未有冥钱,冥钱,以之祭中下界鬼魂神灵,可也。以之献天真,可乎?夫世之贪利之徒,虽身经太阴而一念尚存,如《万光忏》谓所阙所乏,皆世财宝,故冥钱之化,欲破其念耳。”

  无独有偶,《灵宝领教济度金书》也有言:“诸冥钱,世俗有黄白之别。以黄者为金钱,上界仙真用之。白者为银钱,下界鬼魂神员用之。人世尝得报应,然后如金钱,鬼魂神灵非不可用也,特猥劣元得用耳。若焚金钱,自作金钱用,有甚违碍,但价高耳,奈致虚立成仪。……冥府尽用钞,与世间一同冥钱,皆存影响,略然不知其钞若何。往往通券及经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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