3)第四十七章:不杀_秦歌一曲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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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武的士族成了见马惊为虎的懦弱文士。

  战国的士族,一般来说,他们至少都能挥动剑,杀死一般的对手两三人,能射箭,并且射得很准。孔子甚至把射定为礼,射礼,正是春秋战国时的一种礼节,贵族们狩猎便是行射礼的一种,甚至三国时吕布的辕门射戟,其实就是一种射礼。

  古代文士有时就会在对比射箭中,用之以赌,而决定一件他们有争议的事。

  所以纪元哪怕是要死了,可他仍牢记自己士族最后的尊严,那怕是死,也要反击。

  “知道吗?我开始欣赏你了……”刘羲这样说,他说的是实话,刘羲喜欢这样的人,先提是这样的人是他能控制的了的,当然,也会有一些虽然强硬,但让刘羲痛恨的人,那是指他遇上的民族独立份子,遇到这种人,刘羲总恨不能把他们撕成碎片。

  刘羲是个爱国者,他对国家的爱,仅在自己之下。

  不要小看这一点,也许你会觉得一个人爱自己胜过了国家是一件不对的事情,但事实上,在现代社会,大部分人比刘羲还要不堪,他们先爱的除了自己,还有女人,别墅,车子,房子,豪华游泳池等等。到了最后,也不一定能找到国家。

  所以,如果可能,刘羲的确会想把纪元收在自己的门下。

  但那种王霸之气一闪,对手纳头就拜,口称主公万岁,永远只是笑话,现实里,纪元可能会效法勾践,最后杀他,还要再带上全家,以此雪耻。

  刘羲不敢收他做自己的门下,纪元也不会有这样的奢想,两人之间只有死斗。

  纪元深吸了一口气,他甚至感觉到自己胃里的牛肉气息,这让他再度奋起精神,一剑冲去……但……下一刻……他却多迈了一步,用这一步,扎扎实实的稳住自己的身子。

  在他的左脚后根的肌筋,已经裂开了,血开始从中涌出。

  “呵呵……”刘羲笑了:“你没感觉到自己中了剑吧……因为这把剑太快了,加上我出剑也够快,所以你连疼也没感觉到,就中了剑……”

  居然……已经中剑了。纪元眼睛红,他现在知道自己真是死定了,但就算是死,也不能放弃抵抗!他还有一只脚!还有两只手!还有他的剑!

  纪元跳着脚冲向刘羲,他这是求死,对于这一点,刘羲也看出来了,但正如他之前说的,他为的就是杀人的这最后乐趣,岂有立时将对手杀了的道理?似他这样慢慢杀人,最后人没杀成,却让对手跑了,那永远只是电影电视里面的故事,真实往往是,他就是这样,慢慢的把对手折磨,直到死亡。

  面对纪元的剑,刘羲一个斜身,让过攻势,忽然扣住纪元的手,工布剑一挑,人再后退。

  纪元的剑落在地上,他的手颤抖着,手筋也给挑断了。

  再吸一口气,纪元告诉自己要撑下去,他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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