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第十四章 过分_我成了大佬们的团宠(穿书)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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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荣华长公主府的梅菀是整个京都最出名的,时至隆冬,整个府邸都被沁人的梅香笼罩着。

  在白皑皑的雪地里,艳丽的花骨朵一团团簇拥盛开,那风景美不胜收,说是众芳摇落独暄妍占尽风情向小园也不为过,比起春日里百花齐放的场面还要美些,因此爱梅人士都想去观赏一番。

  这些腊梅皆是稀有品种,每一株都价值千金,长公主爱惜梅花,也知晓外人想要观一观,每年隆冬的时候就会举办宴会,邀请京都有头有脸的人家来赏玩。

  长久一来,这宴会倒变成夫人们为子女相看的相亲宴,长公主也乐得成全她们的姻缘。

  长公主膝下只有一个女儿,被陛下封为城阳郡主,闺名唤做沈钰芸,因着公主的溺爱,养成了飞扬跋扈的性子,朗朗乾坤下也敢挥着小马鞭在大街上打人。

  城阳郡主今年芳龄十八却仍旧待字闺中,不肯出嫁,书里提过,沈钰芸有着一张艳丽似芙蓉的样貌,认谁见了都得称赞一声。

  她迟迟不嫁人,私下里都在传她豢养面首。

  楚俏知道,这是真的。

  沈钰芸喜好颜色,强抢民男这事做得不少,御史们接连不断地递了奏折上去,皇帝却将御状压了下来,甚至还赞她有不输男儿气概。

  沈钰芸这人心眼很嫉妒心又重,所以总爱欺负比自个儿好看的姑娘,说实在话,楚俏对她的感官很不好。

  这就是个妥妥的标准恶毒女配,还是活不过三章的那种。

  可偏偏,她不但活到了大结局,还和楚明曦成了生死之交。

  楚俏抿了抿唇,三年后,朝昀登基称帝,与旧朝相亲的皇族没有一个好下场,但偏偏长公主府安然无恙。

  这里面定然是有问题的,可书中并没有提过沐浴皇恩的长公主府会背叛皇帝的缘由。

  当初她看书的时候被这反转的结局打了个措手不及,那作者四处挖坑,就是不填,神神秘秘地说会将解释都放在番外里。

  还说想让大家明白什么叫牵一发而动全身的道理。

  她被吊足了胃口,心里猫挠似地想看番外,结果作者任性旅游,这一拖就是半年。

  现在一头雾水的楚俏只想人肉作者,拖出来凌迟一百遍。

  “阿俏这样果然好看。”楚明淑看着楚俏换上她特意差人置办的衣裳,满意地点点头。

  楚俏被拉回思绪,看着铜镜里的自己,嘴角抽了抽。

  她身上穿着同楚明淑一模一样的艳红色的罗裙,云袖上金丝线绣着莲花,乌黑如锦缎的青丝梳着楚明淑款的云鬓,佩戴着之前楚明淑送的那只金色步摇。

  整个人红彤彤金灿灿的,不是一般的扎眼。

  楚俏的脸一点都不适合这样的打扮,虽然华丽,但怎么看都像是小孩偷穿了大人的衣裳,显得像只笨笨的红灯笼。

  二姐这审美是真得提高。

  楚明淑见她不笑,脸立马黑了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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