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第一千一百四十六章 捡了个妻主来种田_女尊快穿之妻主是个宠夫狂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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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少年脚上穿着一双破草鞋,怯怯地站在那里。

  在看清苏柒若的脸时,不由得一阵脸红心跳,耳朵红得发烫。

  “小凌,我和爹爹昨儿去山上捡了些野菜,爹爹说给你送些来,可以给小晨做野菜窝头吃。”

  司千凌忙去找了自家的篮子将姚小林篮子里的野菜腾出来,然后道谢:“那就多谢你和罗叔了。”

  见姚小林眼睛不住地往苏柒若身上瞟,司千凌不由回头睨了苏柒若一眼。

  苏柒若委屈地抿了抿唇,她什么都没做,他瞪她做什么?

  “表姐,你将这些野菜提进去。”

  罗叔父子二人的日子不容易,他不想姚小林情窦初开的年纪便惦记上不该他惦记的人。

  苏柒若的身份摆在那里,根本就不是他们能够肖想的起的。

  苏柒若听话地提起篮子就走,直到她的身影消失在门内,姚小林才不舍地收回目光。

  司千凌从袖袋里掏出一根湛蓝色的发带塞到姚小林手中,笑道:“我昨儿上镇子上碰上一个货娘,瞧着她卖的发带都很好看,便给你买了一条,你瞧瞧喜不喜欢。”

  姚小林红着脸摆手道:“这……这太贵重了,我不能要。”

  乡下人要什么发带,找块碎布一绑也就是了。

  司千凌索性直接拉着姚小林坐在一旁的石头上,将发带替他绑好。

  “挺趁你的,你不必与我客气,你和罗叔帮了我许多,不过是条发带,你若不肯要,便是不愿认我这个朋友了。”

  姚小林是个老实的,听司千凌这么一说,瞬间不敢再拒绝。

  “那谢谢你啊,小凌。”

  姚小林红着脸摸了一下自己的新发带,垂下来的一截飘在墨发上,好看极了。

  “你喜欢便好。”

  二人在院子里正说着话,屋内的苏柒若也已经开始教起司千晨来。

  读书的声音不大,却足够院中的二人听清楚。

  “犬守夜,鸡司晨。苟不学,曷为人。蚕吐丝,蜂酿蜜。人不学,不如物。幼而学,壮而行。上致君,下泽民。扬名声,显父母。光于前,裕于后。人遗子,金满赢。我教子,唯一经。勤有功,戏无益。戒之哉,宜勉力。”

  “狗在夜间会替人看守家门,鸡在每天早晨天亮时报晓,人如果不能用心学习、迷迷糊糊过日子,有什么资格称为人呢?”

  “蚕吐丝以供做衣料,蜜蜂可以酿制蜂蜜,供人们食用。而人要是不懂得学习,以自己的知识本领来实现自己的价值,便还不如小动物。”

  “人要在幼年时努力学习不断充实自己,长大后能够学以致用,上替国家效力,下为百姓谋福利。如果为百姓做出应有的贡献,就会得到赞扬,自己的父母也可以获得荣耀,给祖先增添光彩,也给后代留下了好的榜样。”

  “有的人遗留给子孙后代的是金银钱财,而我并不这样认为,我只希望他们能精于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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