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第11章_穿到古代当作家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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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余慧心身为一个写手,胡思乱想如呼吸一样平常。

  裴义淳的过往事迹,加上她今日经历,充分证明他是个吃喝嫖赌(出现在那家食肆印证“吃”,富贵闲人的名号因赌而来,而吃喝嫖赌不分家,没冤枉他)、游手好闲(不闲怎么会叫“富贵闲人”)、罔顾礼法(说退亲就退亲,要掀帽就掀帽,一点儿都不尊重小姐姐,相当不守礼法)之人!

  这样的人,有个专有名词——纨绔!

  纨绔身份一定,余慧心就给对方立起了人设:目无王法、草芥人命、无恶不作……

  她慌死了,害怕余家明天就会家破人亡。

  电视里不都这么演吗?像裴义淳这种出身,打死人都不用偿命,花点银子就解决了。

  只是明明是自己惹的祸,却要连累余家,她本身还不是余七巧,用了人家的身体没替人家做点事就算了,还要带人家全家去死,她怎么那么不待见自己呢?

  而且她也不想死啊!

  要说她对上一次人生有什么遗憾,那就是她没更完的小说了。当然,还有躺在电脑里的灵感、大纲、开篇……以及无数尚未成型的脑洞没写出来。所以这一次,就算身在古代,她也想抓紧时间写一写。要是又死了,穿回去就算了,没有另一条命了怎么办?

  思及此,余慧心觉得需要抢救一下!

  她问红梅:“我的书呢?”

  红梅道:“小姐从前也没这么多书,还不知道你要怎么布置,都放在箱子里没拣出来呢。”

  “打开!我要找东西!”

  古代也有法律的,她得研究一下,以备不时之需。

  姓裴的再纨绔,总怕家长吧?自己只要懂了法,对上了就念法条,再补一句“你敢胡来我就告诉你爸爸”,想想就觉得生命得到了保障~

  红梅将装书的箱子打开,余慧心一本本拿出来,看一眼书名就放下。

  红梅疑惑:“小姐,你找书吗?”

  “嗯。”余慧心头也不抬,“你不必管我,去将刚刚买回来的东西分拣好。”

  “好。”红梅出去了。

  余慧心继续找书,翻捡了一半,基本都是经史子集,没见哪本封面有“律”或“令”的字样。

  其实前几天收拾的时候她也瞟过书名,不记得有律令一类,看样子家里是找不到了。

  她起身走到外间,红梅已经将买来的东西整理好,正指挥着阿春、阿夏搬东西。

  余慧心说:“拿上夫人那份,我们去上房,完了去一趟西市。”

  红梅惊讶:“小姐去西市做什么?”

  “看铺子。”

  余七巧在西市有家书肆。那铺子原先赁给了别人,前两年回到她手里。为了讨好王腾宗,她才开的书肆,还尽量将种类卖得齐全。

  余慧心想去看看有没有律法方面的书,她现在急需法律武器来保命!

  拿着礼物到段氏那里,段氏惊道:“你怎么自己来了?不是说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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